1.首先,刑讯的对象是侦查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起诉、审判过程中的刑事被告人;
2.其次,刑讯方法必须是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
3.再次,必须有逼供行为,即逼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行为人所期待的口供。
-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法律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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