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法院如何判

2022-12-31 来源:网络 浏览:501次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法院如何判

1、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社会上发生的犯罪形式多种多样。同一类型的犯罪,同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具体的犯罪方式、方法也有多种。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犯罪分子还会变换新手法,出现新的犯罪形式。刑法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所有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险方法罗列出来。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在明确列举放火等四种常见的危险方法的同时,对其他不常见的危险方法作一概括性的规定,有利于运用刑法武器同各种形式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作斗争,保卫社会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构成

(一)行为内容

“其他危险方法”是对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4种行为的兜底,根据刑法同类解释规则,对这4种行为之外的其他危险行为要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应当要求该行为具有与这4种行为相当的危险性、破坏性,而不能泛指其他所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责任形式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行为人不仅故意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包括具体危险)的发生。如对醉酒驾车行为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就必须同时符合该罪的主客观条件,不能简单以危害后果判断醉酒驾车是否构成该罪。

根据有关规定,只有行为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采用的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的危险性相当,且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能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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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警察去抓犯罪嫌疑人,觉得很精彩很容易,其实不然。电视上的只是轻描淡写,实际情况下警察抓人也是需要一定的过程的,比如发生一个案件,要先立案,然后才有抓人,那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呢?

一、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2、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

3、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二、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过特别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这并没有定论的,因为刑事案件的类别不同,处理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具体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这也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定,一般来说我们的公安机关在处理案件时都会有一个大致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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