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怎么量刑处罚

2023-01-14 来源:网络 浏览:425次

一、刑事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怎么量刑处罚

1、犯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依照《刑法》第346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339条第1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因此,“非法处置”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进行的上述“处置”行为。另外,根据《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营利为目的,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并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一款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与非罪的认定

进口的固体废物必须是可以用作原料并且已被列入国家公布的可以用作原料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进口除此之外的其他固体废物的,不管其实际上能否用作原料,都不构成本罪。所以,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未列入规定目录的固体废物不应当视为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和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犯罪对象,对其行为也不应以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和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论处。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属于行为犯。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将境外的固体废物处置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并不要求有严重污染环境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发生。从行为角度来看,侧重对入境的固体废物的事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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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实践中很多人提起诉讼的时候都会把管辖法院搞错,这个时候对方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然这个是要通过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那么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李,男,族,年月日生,职工,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职工宿舍402室,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确定由法院管辖。

事实与理由:

某某某涉嫌罪一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辩护人认为因**原因应该由**法院进行管辖,请求贵院依法查明。

此呈

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

辩护人:

年月日

附: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第十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提出异议,应当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认为本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依法驳回异议。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要是当事人一方对法院的管辖权存在异议的话,那么是可以提出异议申请书的,这也是在刑事诉讼中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表现。希望各位遇到这样的情况都能够勇敢的向法院提出自己的异议,用实际行动捍卫自己的权利。以上就是强律网整理的内容。强律网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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