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重婚可以告第三者什么罪?

2023-01-25 来源:网络 浏览:371次

一、丈夫重婚可以告第三者什么罪?

1、丈夫重婚的,可能可以告第三者涉嫌犯重婚罪。

(1)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可以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责任。

(2)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3)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2、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

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

(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二、认定重婚罪要交哪些证据?

1、重婚罪的自诉人要提起自诉,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确实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

要证明对方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要靠自己搜集证据,收集的证据可以包括:

(1)调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由居委会出具对方与他人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明。

(2)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众的证明。

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要达到一定时间,一般认为是三个月;另外,主要需要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证明,这是很重要的。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结婚后的公民,若是发现配偶出轨了,可以收集相关证明配偶确实出轨了的证据,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之中,如果发现配偶涉嫌犯重婚罪,那么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如果婚外的第三方也涉嫌犯重婚罪,在起诉配偶的时候也可以同时起诉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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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

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对于明明有配偶和婚外异性结婚的或者是明明知道他人已经有了配偶还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的条例规定,只有男女双方进行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才能成为正式的夫妻,结为配偶。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重婚的现象都是各不相同的,如果想要证明存在重婚的现象就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

关于收集重婚罪的证据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着手:

1、填写的保证书,书写的的情书,一起同居所购买的购房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等;

2、关键的物证,比如拍摄的照片,赠送的礼物;

3、收集一些视听的资料,比如录像带,手机的通话记录和录音,沟通的短信等等;

4、证人的证词,证人就自己所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向当地的法院和当事人作出陈述。当然证人最好是当事人的亲友,同事或者是邻居;

5、当事人的描述也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如实的描述事件的真相作为案件审理的依据。

想要确定他与别人重婚罪的证据就首先要获取其非法同居的证据。一般普通的书面证据我们很难获得,所以最有效的证据就是获得他与别人非法同居的住所信息以及人物的录像和照片。但是有可能我们会侵犯到他人的隐私和人身的权利,所以在取证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取证。如果必要的话,可以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获得直接的证据。

另外构成重婚的罪行,不管双方是否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只要是同居的双方之间有了子女,那么不管双方同居时间的长短,这种行为都会构成重婚罪。所以同居双方是否育有子女也是判断重婚罪的关键证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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