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吗

2023-01-30 来源:网络 浏览:650次

一、一般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吗?

不是,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包括:

1、社会危害性大小不同。

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犯罪行为小。

2、触犯的法律类型不同。

从客观方面来看,构成犯罪要求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违法则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关于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

3、认定的机关不同。

是否构成犯罪必须由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的方式进行认定,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决定他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构成违法则可以由公安、工商、税务等等一切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加以认定。

4、法律后果不同。

如果被认定为犯罪,可能被判处刑罚。而违法行为则要接受行政处罚。

二、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流程有哪些?

1、立案,行政处罚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立案:

2、调查取证;

3、审查决定,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交付给被处罚人;

5、执行处罚措施。

三、犯罪行为的处理流程有哪些?

1、侦查立案。

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

2、移送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书,并附全案证据。

3、提起公诉。

检察院经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

4、法庭审判。

人民法院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综合全案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5、执行。

对有罪的刑事判决,在判决生效后交执行机关执行。执行机关有监狱、看守所、社区、司法所等。

虽然一般违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但是有违法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非常多,类似于罚款,拘留,警告,没收营业执照等,这些都是针对违法行为的。如果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违法行为就有可能会转化成犯罪行为。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一般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吗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

相关内容:违法所得的认定办法

违法所得并不是刑法中专有的程序,在行政处罚当中也是有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而且还有相关的违法所得认定办法。今天,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关于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的内容,仅供参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 37 号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施行之日起,我局发布的5件关于违法所得计算方法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后)予以废止。

附:废止的部分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局 长 周伯华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公正、有效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

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违法生产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生产商品的全部销售收入扣除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计算。

第四条 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

第五条 违法提供服务的违法所得按违法提供服务的全部收入扣除该项服务中所使用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

第六条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全部收入计算。

第七条 违法承揽的案件,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计算违法所得;定做人提供材料的,违法所得按本办法第五条计算。

第八条 在传销违法活动中,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式传销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全部收入计算;团队计酬式传销的违法所得,销售自产商品的,按违法销售商品的收入扣除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计算;销售非自产商品的,按违法销售商品的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

第九条 在违法所得认定时,对当事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依据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已经支出的税费,应予扣除。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非法所得”的认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所得”、“非法所得”的认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规章对“违法所得”、“非法所得”的认定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废止的部分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广告经营违法案件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通知

工商广字〔1991〕第337号

2.对《关于境外杂志社在国内非法承揽广告情况报告》的批复

广字〔1992〕第24号

3.关于查处委托加工经营中违法经济案件违法所得计算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7〕第4号

4.关于违法广告处罚中非法所得的计算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8〕第24号

5.关于违法所得是否等同非法所得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2000〕第74号

违法所得在实践中通常表现为行为人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所获得的财物,又区分为行政违法所得与刑事违法所得。 在计算违法所得之前,首先要对违法所得进行一个认定,看看哪些是属于违法所得而哪些不属于,这样才能有利于正确的计算相关违法所得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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