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不上刑事犯罪怎么处理?

2023-02-05 来源:网络 浏览:583次

一、够不上刑事犯罪怎么处理?

够不上刑事犯罪是需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的规定对此追究行政责任。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罚款、行政拘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是什么?

1、警告。

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制性,并遵循处罚程序。

2、罚款。

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行政处罚。

3、行政拘留。

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方法,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一种处罚。

在当代的社会,存在相关的违法行为,按照《刑法》当中的规定并没有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的标准,不会构成犯罪的,那么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的规定,确实是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是可以对此采取行政处罚的措施,比如说可以限制人身自由,也就是行政拘留也可以对此采取行政罚款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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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侮辱罪犯罪手段有哪些

不管是怎样的犯罪,其都是有一定犯罪行为的,我们也可以称之为犯罪手段。犯罪手段大多时候也是立案标准当中的内容,不同的犯罪手段意味着最后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现实中犯罪手段分为了作为与不作为,而今天我们将要对侮辱罪犯罪手段进行了解,希望以下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侮辱罪犯罪手段有哪些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罪的犯罪手段有以下几种:

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

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二、民事侵权侮辱行为与侮辱罪的界限

二者的区别是:

1、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

构成侮辱罪的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民事侵权的侮辱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第1款规定,仅限于“造成一定影响”的侮辱行为。

2、行为的对象不同。

侮辱罪的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民事侵权侮辱行为的对象可能为法人。《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第2款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 诋毁、诽谤他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侮辱法人的名誉可以构成民事侵权行为,而不构成侮辱罪。

3、对行为人主观过错的要求不同。

侮辱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而民事侮辱侵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也有过失。即民事侵权行为人只要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他人人格、名誉的损害,就应承担名誉侵权的法律责任。

综上,侮辱罪的犯罪手段也就是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上述三种情况,包括通过暴力方式侮辱他人人身、通过文字方式进行侮辱等等。当然要是还有其他行为也是符合侮辱罪犯罪行为的话,那么也是要进行处罚的。如果你还有这方面的问题需要详细了解,建议咨询强律网网站专业的刑事律师,他们将为你提供更加全面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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