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罪的既遂标准是怎样的

2023-02-15 来源:网络 浏览:604次

一、诬告陷害罪的既遂标准是怎样的?

1、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

3、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至于出于什么动机,不影响定罪。

二、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实,并由本人或者指使他人向国家机关告发的。

2、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实,虽不是直接向国家机关告发,但采取的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的。

三、涉嫌诬告陷害罪侦查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侦查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自行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四、涉嫌诬告陷害罪拘传嫌疑人需遵守哪些规定?

1、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拘传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拘传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3、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4、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诬告陷害罪的既遂标准主要包括以上四点,像低于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就不能构成诬告陷害罪。在诬告陷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不影响定罪。构成诬告陷害罪,最重会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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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现实中,出于报复心理就有可能出现诬告陷害的情况,此时需要实际诬告陷害的行为达到了一定的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为犯罪,即诬告陷害罪,之后也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此时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但是,如果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要从重处罚。本罪的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导致被害人成为刑事侦查的对象或卷入刑事调查或刑事诉讼就构成犯罪既遂。被诬告人是否因此受到刑事处罚,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诬告陷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必须捏造犯罪事实,即无中生有、栽赃陷害、借题发挥把杜撰的或他人的犯罪事实强加于被害人。所捏造的犯罪事实,只要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即可,并不要求捏造详细情节与证据。有一种观点认为,捏造他人一般违法事实的也构成诬告陷害罪,我们不同意这种观点。因为本法明文要求主观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2、必须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告发方式多种多样,如口头的、书面的、署名的、匿名的、直接的、间接的等等。如果只捏造犯罪事实,既不告发,也不采取其他方法引起司法机关追究的,则不构成本罪。

3、必须有特定的对象。如果没有特定对象,就不可能导致司法机关追究某人的刑事责任,因而不会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当然,特定对象并不要求行为人点名道姓,只要告发的内容足以使司法机关确认对象是谁就构成诬告陷害罪。至于被诬陷的对象是遵纪守法的公民,还是正在服刑的犯人,以及是否因被诬告而受到刑事处分,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诬陷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或者没有辨认或控制能力的人犯罪,属于对象不能犯,仍构成诬告陷害罪。

4、由于本罪规定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故诬告自己犯罪的,不成立本罪。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来看,其实是不准确的。此罪的犯罪主体其实就是一般主体,不过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相应的行为,并且被认定构成了此罪的话,那此时就会从重进行处罚。更多这方面的知识,你可以上强律网网站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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