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持卡14张怎么判

2023-04-07 来源:网络 浏览:368次

一、帮信罪持卡14张怎么判

1、帮信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3)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

2、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即明知他人犯罪而不阻止反而帮助犯罪;

3、客观方面确实实施了帮助行为,没有实施的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4、侵犯的是我国的网络秩序和网络安全。如果不是故意实施的,也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方面。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2、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会给国家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造成损害,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此外,本罪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既包括行为人明确知道,也应包括行为人应当知道。

3、犯罪客体方面。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当然破坏了稳定、健康、有序的信息网络环境。严重侵害了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而为这些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同样也破坏了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帮信罪持卡14张一般情况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的,上文中主要对帮信罪持卡14张怎么判作出了介绍。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帮信罪持卡14张怎么判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

相关内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要件

现如今网络的发展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了无限的便利,不过利用信息网络犯罪已成为现代社会当中一个非常常见的犯罪了,所以如果通过信息网络犯罪的话,是要被判处刑罚的,不过在我国《刑法》中有一个罪名叫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是一种从属性的罪名,也就是说它的主要特点在于帮助,那么这个罪名到底是什么意思,以及量刑和立案的标准是什么呢?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该罪的定义: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它的意思是明知道他人是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但是并没有阻止,而且为其犯罪提供一系列的便利,包括互联网接入和服务托管,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是打广告,帮助其宣传等等,这一系列的行为都可以独立成为一个罪名,叫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二、对于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介绍。

第一是主体。

在我国,这个犯罪活动的主体属于一般主体,也就是自然人,并没有什么其他的限制,只要是在《刑法》已经达到了可以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就可以。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这个罪的犯罪主体,所以条件来讲还是比较宽泛的。

第二是主观方面。

就这个罪名来讲,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的,因为是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不阻止,反而为其提供帮助,所以这里主观心态一定是故意的,过失是不可能成为这个罪名的。所以在认定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于当事人主观心态的判断,如果是故意的话,可以认定为这个罪,如果不是故意的话,那要通过别的方式来对主观心态进行一个进一步的判断。

第三个是客观方面。

如果想认定为这个罪的话,那么客观上必须实施了《刑法》所明确规定的行为,即是为其他人提供了互联网接入,或者是服务器托管以及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来帮助他人进行犯罪,一定是有具体的行为的,这是一种作为性之类的犯罪,如果自己本身并没有什么做,或者是仅仅提供了精神上支持的话,是不属于这一个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的。

第四个是侵犯的客体。

对于侵犯的客体来讲,一定是对于我国的网络秩序和网络安全有着一定的威胁,对于这个方面的威胁是十分严重的,因为这非常有可能导致网络瘫痪,或者是他人的个人信息泄露而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所以我国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专门立了一个罪名来制止这种行为。

以上就是我国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一些相关规定,这个罪名是新增的,来表示我国对于信息网络的打击态度,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如果出现了违法的行为的话,那么也应当受到惩罚的,对于这个罪名,我国的打击力度非常的大,所以一旦发现的这种情况的话是可以举报给相关部门的。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即可在线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延伸阅读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010-85820018 18210886195

邮箱:84218677@qq.com

Q Q:8421867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1303

微博咨询律师
微信咨询律师
强律网是互联网+专业刑事律师咨询平台,拥有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各种复杂刑事案件。本站关键词:北京著名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著名刑事律师排行榜|北京著名刑辩律师|北京知名刑辩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诉讼律师|北京知名十大刑辩律师|北京刑事案件知名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最好的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排名|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北京刑事律师前十名|北京刑事案件律师排名|北京最有名的刑事案件律师|北京刑事案件金牌律师|北京十大刑事律师|北京职务犯罪律师|北京经济犯罪律师|北京职务犯罪最好的律师|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刑事案件

风险提示: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也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请根据律师的成功案例,理性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

Copyright 2018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京ICP备17027737号-4 技术支持:无罪辩护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王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