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私设会计账簿要受什么处罚

2023-04-09 来源:网络 浏览:1342次

一、公司私设会计账簿要受什么处罚

企业私设会计账簿是违反会计法的规定的。首先主要操作人的会计人员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会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被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单位或者个人要停止违法行为,在限期内改正错误。违法情节严重的,除了限期改正,还会受到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国家工作人员中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情节轻重,会受到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或者开除等。

最后私自设置会计账簿,出现偷逃税款、骗取出口退税、、挪用公款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会依照刑法的规定定罪、量刑。

二、进行会计核算禁止有哪些行为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四)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

(五)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公司做假账怎么处罚

做假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只是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刑法》规定了只追究两种人的法律责任:

1、直接负责人。

也就是违法行为的指使者,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2、直接责任人。

也就是违法行为的经办人,一般是单位的会计。

对于法人代表而言,刑法只有在三种情况才会要求法人对偷税犯罪行为来承担法律责任:

1、法人代表是涉税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偷税行为是法人代表自己做的,公司其他人不知道。那么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2、法人代表授意企业的财务总监、会计操作的,那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3、明知道单位有偷税的行为,法人代表并不制止。

虽然在这种情况下,法人代表没有参与违法行为,但明知道单位有偷税的行为不制止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私设会计账簿要受什么处罚?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详细介绍。实践中,将公司账簿设置为一本“明账”、一本“暗账”的行为属于私设会计账簿,是一种违法行为。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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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有哪些惩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凭证和账簿、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会计法》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会计法》第23条:“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处理处罚依据:

《会计法》第44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甚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刑法》第162条第2款:“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7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

只要会计体质健全,都是需要做账的,并且每个月都要报税,即便是零申报。会计账簿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最少要保管十年,并且即便达到销毁的条件,也要都税务机关进行登记和备案,否则是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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