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共财产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3-05-16 来源:网络 浏览:407次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五)责任形式为故意,其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众存款的,以集资诈骗罪或其他相应犯罪论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如果达到一亿元,已经属于构成了数额特别巨大的非法集资诈骗罪的情况中的一种了,按照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会没收全部的非法所得,还会额外处以不同金额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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