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特征?

2023-05-16 来源:网络 浏览:332次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

本罪窝藏、包庇的对象是“犯罪的人”,即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不仅包括被法院宣告有罪的人还包括依法被追诉的人)。因此,窝藏、包庇一般的违法分子和已被免于刑罚处罚的人,不能构成本罪。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

所谓窝藏、包庇犯罪分子,是指两类行为:

(1)、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如,把正被追捕中的犯罪分子藏于家中,等风声过后,为其出资人,让其远走高飞。

(2)、是作假证明包庇犯罪的人。这是指向司法机关提供假的证明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追究。

应当指出,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窝藏与包庇犯罪分子行为之一,便足以成立本罪。在确定具体犯罪行为的罪名时,可根据行为人实际实施的行为来使用罪名。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犯罪人本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因此,行为人不知道对方是犯罪分子而为其提供藏身之所或物帮助,或者不了解事实而讲了客观上有利于犯罪人的证词的,不能以犯罪论处。(主流学说认为犯罪人的近亲属不能构成本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当事僦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如果是找他人顶替此事故,那么所存在的性质就会不一样,如果造成严重的情形是可以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罚,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案件的情况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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