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着手实施犯罪后,至少已经有侵害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可能性;而犯罪既遂后,往往这种可能性已经实现,事后的补救行为不影响既遂判定,但可能在量刑方面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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