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有哪些情形

2023-05-19 来源:网络 浏览:306次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

限制减刑规定都有哪些?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限制减刑的规定如下,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

1、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

2、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

故意伤害致人残疾,具体要看造成残疾的情况如何。一般来说,造成十至七级残疾的,处三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六至三级残疾的,处三年以上八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二至一级残疾的,处六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前两项中,被告人能够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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