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故意犯罪怎么处理

2023-06-20 来源:网络 浏览:694次

一、聋哑人故意犯罪怎么处理

聋哑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为他们的责任能力受到了正常健康人士的减损。根据责任原则,对其行为能力在责任范围内承担刑事责任是完全符合法律精神的。

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是指根据行为人的上述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不是必须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的,也可以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聋哑人虽然生理上存在缺陷,但不属于无责任能力人,应当对其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司法鉴定是一个很科学的过程,这个东西是装不出来的。有人担心没病的人钻空子来当精神病逃避法律惩罚其实完全是没有必要的。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

二、聋哑人犯罪一定要有律师辩护才行吗?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这主要是考虑到盲、聋、哑人的认知和表达能力均低于常人,不指定辩护人则难以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到实践中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情形的复杂性。

三、精神病人犯罪的怎么处理

精神病人的行为造成危害结果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以及负何等程度的刑事责任,关键要看法律标准即辨认或控制能力的有无和丧失程度。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聋哑人是属于比较特殊的群体,社会上往往也会对他们多加照顾。而在刑事方面,聋哑人故意犯罪怎么处理?根据刑法的规定,此时是可以对他们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点击下方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聋哑人故意犯罪怎么处理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

相关内容:刑事案件可以不起诉

在发生了刑事案件之后,会先由相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然后上报人民检察院看是否需要向法院提起公诉。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刑事案件可以不起诉吗?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太清楚,下面就让强律网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刑事案件可以不起诉吗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后依法做出的处理结果之一,其性质是人民检察院对其认定的不应追究、不需要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所作的一种诉讼处分。它的法律效力在于不将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审判,从而在审查起诉阶段终止刑事诉讼。

二、不起诉的情况

不起诉分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

1、法定不起诉

检察院审查起诉,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是检察院行使起诉裁量权的表现。

酌定不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二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免除刑罚的情形主要有: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 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者在自首后有立功表现的。

3、证据不足不起诉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人民检察院在对上报的刑事案件需要先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规定的提起公诉的条件,实践中存在三种情况是可以不起诉的,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以及证据不足不起诉。详细内容,强律网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强律网郑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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