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据此,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缓刑条件的,能宣告缓刑;
2、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条件,但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据此,对于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缓刑条件的,能宣告缓刑。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 (一)犯罪情节较轻;
- (二)有悔罪表现;
-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