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金额界限是什么

2023-07-05 来源:网络 浏览:410次

一、开设赌场罪金额界限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没有入罪数额标准。一般情况下,如果行为人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并具有“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等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应予立案追诉。

二、如何定义赌资及赌资数额?

1.赌博犯罪中的赌资一般是指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网络赌博犯罪中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认定网络赌博中的赌资数额一般会考虑投注或者赢取金额、购买的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自行投注金额以及上级向下级的返利金额等因素。

2.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

3.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

4.对于在赌博现场没有查获赌资,而是以筹码或者事先约定事后交割等方式代替的,赌资数额经调查属实后予以认定。个人投注的财物数额无法确定时,按照参赌财物的价值总额除以参赌人数的平均值计算。

三、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的区分

1. 开设赌场罪可以理解为设立、运营赌博场所的行为,设立、运营行为一般具有系统性,即行为人应当为参与赌博人员的赌博行为创设一系列条件、提供一系列便利、服务,就线下实体赌场来说,一般有专门的服务人员,参赌人员与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往往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开设赌场人员通过设立、完善这种服务关系的方式,从中抽头渔利,获利金额相对较大,赌场规模也比较大;赌博罪中,聚众赌博人员与参赌人员一般不存在这种服务关系,聚众赌博的人员一般只是提供赌博场所、制定赌博规则、亲自参与赌博活动,这种情况下,聚众赌博人员并不必然能够获利。

2. 大部分的开设赌场犯罪都具有固定的场所,即开设赌场人员是以为赌博人员提供专门服务为内容,是为了参赌人员参与赌博提供便利而存在,其场所具有固定性才能够充分满足参赌者的需求,开设赌场罪的行为人往往相对固定且具有明确的分工、形成专门的层级,而聚众赌博往往在时间具有随机性、地点上具有临时性,且人员不具有固定性。

3. 实践中,开设赌场罪中的赌博场所一般具有相对公开性,即符合一定条件即可以在赌场内参赌,但是聚众赌博一般是小部分人私下开展的活动,不具有公开性,一般局限于聚众赌博者的交际圈。

开设赌场罪金额界限是什么?通过上文的讲解,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对于开设赌场罪,在入罪的时候其实并未规定数额要求。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相关开设赌场的行为,无论是传统意义上的赌场还是网络虚拟赌场,其实都是可以认定构成本罪。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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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新刑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正如每个人都知道的那样,在我们国家,法律上是不允许聚众赌博的,更不允许以赢利为目的而开设赌场,为他人提供赌博的场所。那么对于新刑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跟着,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下。

一、新刑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法律条文内含了两个罪名: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二、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 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

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

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 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

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综上所述,新刑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就是:以赢利为目的从而开设经营的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的行为,则可构成刑事犯罪,所以作为合法公民,我们不止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还要及时提醒我们的身边人,不要知法犯法,去挑战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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