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抚养子女有什么罪

2023-07-25 来源:网络 浏览:361次

一、父母不抚养子女有什么罪

父母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父母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恶劣的可能构成遗弃罪。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必须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加以监督和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_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女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如果是孩子抚养权争夺中的女方,在离婚诉讼中,女方心理压力会比男方大,在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上,会有这样那样的担心和忧虑。对于来说,需要调整好心态,正确分析和认识自己优势和不足,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第一,孩子若是在两周岁以内,孩子一般会判决随之一起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若已经两周岁以上,若是已做绝育手术,而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则孩子判归母亲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着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母亲可能性较大。

第四,比较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婚外情等情形,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他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他的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六,如果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而女方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三、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子女的抚养一般遵循下述原则: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或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父亲又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可随父亲生活。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法院可以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条件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法院会考虑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育子女的,法院可以准许。

对于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上就是关于父母不抚养子女有什么罪的相关介绍。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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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一直都是夫妻离婚时争夺的焦点之一,在离婚后法院做出了判决但还是让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心有不甘。那么该怎么变更孩子抚养权是他们关注的焦点,本文就介绍怎么变更孩子抚养权?现做如下说明:

一、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了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四类具体情况,即: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对子女有利应优先考虑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收集变更抚养关系证据方式:

1、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

2、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3、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4、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5、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最高院做出了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意见,其中就说明了哪些情况可以变更,包括了原抚养人没能力抚养孩子或者虐待孩子这些方面的内容,但是还是说明,谁能提供最好的成长环境就能获得抚养权,变更抚养权也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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