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需要什么证据?

2023-07-26 来源:网络 浏览:545次

一、开设赌场罪需要什么证据?

开设赌场罪证据有以下:

1、与案件事实证明有关的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7、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区别是什么?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三、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是什么?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 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

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

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 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

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对于开设赌场罪需要什么证据这个问题,答案是只要是一切可以证明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事实材料都是可以认定为证据的,但是经过查证属实之后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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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不见,有无数人整日沉迷赌博放弃工作,最终输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因为赌博往往很容易使人成瘾,而且因为赌债等问题常常会引发一系列其它犯罪,所以国家为了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严厉打击相关赌博犯罪活动。

对于聚集赌博犯罪的源头就是开设赌场,对此《刑法》专门规定了开设赌场等相关犯罪刑罚。对于一般的开设赌场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开设赌场严重情节行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开设赌场严重情节的标准是什么

不管是传统的开设赌场行为,还是开设网络赌场行为,当存在某些严重情节时,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加重犯,刑罚变成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常见的加重情节有:

1、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2、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二、开设赌场的认定

开设赌场有比较传统的方式,也有随着互联网发展的开设网络赌场的方式。传统开设赌场往往都具有相对稳定的场地,提供赌具给参加赌博的人赌博,开设赌场的人好从中营利。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出于营利的目的,在互联网上建立赌博网站为他人提供赌博服务的,或者在互联网上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也可以成立开设赌场罪,这也就是所谓的开设网络赌场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开设赌场可能涉嫌犯罪,职业赌博的行为也是可能涉嫌犯罪的,所以请珍爱生活,远离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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