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实施监督管理的规定:1、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指定罪犯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监督考察。2、负责监督考察的公安机关,应根据法院的判决、裁定,向罪犯原所在单位或住地的群众,宣布其犯罪事实、考察期限,以及考验期间必须遵守的规定。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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