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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