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状和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的区别

2024-02-26 来源:网络 浏览:71次

刑事律师解答

刑事自诉状和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在定义、目的、提起诉讼的主体有区别。
具体表现在:刑事自诉状是自诉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而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则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目的是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刑事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而公诉案件则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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