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解答
检察院抗诉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具体来说,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有法定抗诉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向同级或者下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九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复查后,认为需要提请或者提出抗诉的,报请检察长决定。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复查后,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申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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