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否属于结果犯的法律范畴挪用公款并非仅仅以最终达到违法境地为犯罪构成要件,而实际是以实施犯罪行为为关键要素。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言,若其在任职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挪作私用且主要用于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量较大,意图从中获益,又或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但超过三个月仍未能还回,那么便符合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中的“挪用公款罪”定罪标准,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等刑罚;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更进一步来说,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庞大且无法归还的话,那么相应的刑罚将更为严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都有可能成为他们必须面对的现实。至于那些挪用以用于诸如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款项并私自支配,不论是数量多寡还是时间长短,都应该从重处罚。【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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