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刑事处罚是否涉及罚金处罚在法律框架下,被判定免于刑事处罚者原则上无法同时处以罚金。无论面对的罪行是否带有罚金处罚因素,只要罪犯的犯罪情节得到了充分考虑,从而给予其免予刑事处罚,那么他也就失去了额外罚金的负担。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判处罚金本身便是刑事处罚的一部分,与免予刑事处罚有所冲突,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要么必然免予处罚且不得与其附加罚金处罚同时进行,要么则必须对被告人剥夺自由或者采取缓期执行手段,并且联合或者单独实施罚金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全部个人财产。附加刑可单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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