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案件中,经查明没有犯罪事实的,一般不予立案。然后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机关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如果控告人收到决定后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复议机关一般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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