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解答
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流程为:申诉权人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进行全面审查,审查的内容应包括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会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三条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