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人员

2024-03-01 来源:网络 浏览:286次

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人员
在我国的刑法体系中,刑事诉讼回避制度适用于以下相关人员:法院审理案件的法官、检察院的检察官、公安机关负责调查犯罪事实的侦查人员,以及参与到侦查、起诉和审判等相关环节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司法警官、现场勘察人员及执行员等。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以下情况下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自行回避此案,同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依法要求其回避:
(1)为该案的被告人或其近亲;
(2)自身或其近亲属与该案存在利害关系;
(3)曾经作为该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参与过该案;
(4)与该案的被告人存在其他密切关系,这种关系可能对案件公正审理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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