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以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七种类型。其次,对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定而言,其实质上是出于对涉及到国家事务、国防建设以及尖端科技领域内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特殊性的保护考虑。只有当行为人成功侵入这几个特殊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时,才能被视为触碰到了犯罪的红线。然而对于侵入其他非相关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情况,不会按照该罪名进行裁决。就此问题,我们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的相关条款予以明确阐述。根据其中第二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任何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都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并且,如果行为人在这种情况下,还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其他特定技术手段来获取上述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所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施加非法控制,严重的情况下,将会面临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款。同时,这里还有专门为他人提供入侵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特定程序、工具的情况说明。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自己在明知道他人正在从事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仍有意为之提供特定程序、工具的,也同样会面临刑事问责,如情节严重,则可能面临三至七年的刑罚及罚款处置。另外,如果存在单位组织参与到前述三种罪行中,相关责任人将会受到单位及其直接领导人以及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各自按照具体条款规定所应承受的相应法律制裁。【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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