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首与当庭自愿认罪的法律规定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犯罪分子如能主动揭露他人罪行、经查证属实或提供关键线索,使警方成功侦破多起案件者,可在量刑上被法院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若具备重大立功表现,则可能获得减轻甚至免于刑事处罚之待遇。于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能主动投案并呈现出重大立功表现者,法律应给予其减轻乃至免除刑事处罚之优惠。【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