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醉酒驾驶中不适用缓刑的具体情形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且具如下任一情况者,均不能予以缓刑处理:(1)造成他人轻伤乃至重伤以上伤害后果者;(2)于高速公路上实施酒驾行为者;(3)酒后驾驶运营性质机动车、中大型车辆以及过分超员、超载、超速行驶者;(4)无法取得有效驾驶执照(除驾驶证被暂扣、超过驾驶证年度审查期限不满一年、驾驶证记分积累超过12分未满一年之外)者;(5)在知情情况下驾驶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标准甚至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或者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辆,亦或是使用虚假、伪造、变更或者其他来源不明的机动车牌照的人;(6)在被依法查获时企图驾车逃逸或严重抵抗执法者;(7)在诉讼过程中拒绝接受传唤甚至逃避司法程序者;(8)曾因酒后驾车而被判罚并在三年内再次犯戒,或曾因醉酒驾驶累计达五年间而受法规惩罚者。【温馨提示】通过以上的回答,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点击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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