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害交通安全罪的刑罚标准在现行相关国内法律体系之中,并未设立明确规定“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罪”这一独立罪名。而此处所提及的危害公共安全罪,通常涵盖于扰乱公共社会秩序、犯罪对象为公众安全的犯罪范畴之内,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破坏正在运行中的交通工具或者设施的行为、驾驶过程中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生命重伤害或死亡的情况等等。因此,针对此类犯罪行为的具体量刑年限问题,尚需依据实情,结合具体审判程序中所判定的涉案罪行类型来进行详细分析与评断。【温馨提示】如果以上回答没有找到你满意的答案,可点击咨询按钮与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我们将为您更加详细的解答所遇到的法律问题。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