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的官方性质人民检察院作为我国最高司法权威的代表,其职责至关重要。在此基础上,人民检察院运用国家赋予的检察权力,以履行自身的法定职责。当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以及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益民权等的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时,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并且,还需针对公安机关所查办的各类案件进行细致审查,进而对案件进行决定,包括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等方面的事宜。此外,对符合刑事条件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也会向法院提出公诉申请,并积极支持公诉行为,以此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及公正性。【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所承担的使命与任务繁重而艰巨,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首先是依法开展立案侦查,对自行管辖范围内的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其次是严格审查逮捕之事,确保对嫌犯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控制;再次是精心审理审查起诉环节,对涉及刑事诉讼的各方面,如证据确凿与否、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恰当等都需要进行全面核实;另外,还需对原审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提出抗诉,保障无辜者不会因莫须有的罪名被追究责任;最后,为保障刑事法律得到统一公正地执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民权和其他各项基本权益,保障我国大业繁荣昌盛、持续稳定推进。【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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