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出境适用情形有以下两种: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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