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行驶撞死人不会“坐牢”。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交通肇事罪: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证驾车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逃逸的。既然属于正常行驶,应当就不负事故责任,因此即使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仍然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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