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解答
判了刑送到监狱的,通常一个月后可以探视,每次见面的时间不超过半小时,人数不超过三个人,罪犯是未成年人的,对会见的次数以及时间可以适当放松,会见时间可以延长到一个小时。凡来监狱探望罪犯的家属,一律持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派出所的证明,否则不予会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