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票据者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的,应当承担以下刑事责任:1、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伪造票据,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四条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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