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侦查与补充侦查的显著区别这两种环节的实施步骤存在差异性,且在法律性质层面上也有所区别。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所谓的继续侦查主要指的是在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审判结果的前提条件下,公安机关所展开的一系列调查工作;然而,补充侦查却是因为在案件审理期间,由于证据收集不充分导致无法确定犯罪事实,并因此被检察机关依法退回后,相关执法机构又必须开展进一步调查取证活动以完善证据链条。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