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监视居住的相关条件是什么实施监视居住需满足一定条件,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孕妇或其案情具有特殊性等情况。采用对犯人进行监视居住这样的方式,是基于人性化的关怀考虑,既能切实保护罪犯应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也能有效地防止他们借机逃跑。对于特别复杂或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案件,例如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这样的情形时,公安机关有权依法直接指定临时性监视居住场所执行。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