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的要件关于此罪名的构成要素如下:客体要件部分。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乃是关系到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网络之安全。客观要件部分。从客观角度看,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入侵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或工具,或者在明知他人正在实施入侵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时,依然向其提供相关程序及工具,且情节严重者。主体要件部分。从主体身份来看,本罪的实施主体为一般主体,不受特定年龄、性别或职业等条件限制。主观要件部分。在主观心态这一环节上,行为人必须具备故意性,至于行为人是否出于营利动机而提供相关程序或工具,并不影响本罪行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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