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四大构成要件有哪些法律咨询:雇佣童工进行危险工作罪这一犯罪行为,其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首先,该罪行所侵犯的客体必须是未成年人群体的身心健康权益;其次,从客观的角度来看,该罪行需要具备三种情形中的任意之一,即雇佣童工进行超出其身体承受能力的高强度体力劳动、雇佣童工进行高空或井下作业以及雇佣童工在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的危险环境中进行工作;再次,本罪的实施主体既可以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是个体经营者;最后,从主观层面上讲,本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必须存在明知故犯的故意心态。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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