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二条对拐骗儿童罪进行了详尽的刑事责任规范,此项法律条款主要针对的是未经法定程序私自将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儿童从原有的家庭环境或监护人监管范围内转移出去,使其失去保护和照顾。一旦触及如此严重的犯罪行为,行为人均会面临着严厉的刑事制裁,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然而,若行为人在实施拐骗行为时,其主要目的并非单纯地为了收养或领养儿童,而是意图通过贩卖儿童来获取非法利益,那么这种情况便应当被认定为更为严重的拐卖儿童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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