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刑法典,以生产、销售劣药为犯罪的量刑标准如下:凡因生产、销售劣药而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损害者,法院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此类行为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则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值得注意的是,本项罪名的定义是: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实施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导致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性结果的行为。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刑法》的第一百四十二条中,其明确规定了: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将处罚金,罚金缴纳金额为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如果生产、销售劣药导致后果特别严重的,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同时需执行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或予以财产没收。在此所指的劣药,就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而被认定为劣药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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