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体要件之概述。本罪所侵犯的是我国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制度。这是其犯罪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二、客观要件之分析。在客观方面,此种犯罪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第一,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第二,明知他人正在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仍为其提供相关程序、工具,且情节较为严重者。三、主体要件之解读。本罪的犯罪主体通常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均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四、主观要件之剖析。在主观方面,本罪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故意心态,至于行为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来提供相关程序、工具,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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