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平台散布虚假信息会触犯何种法律法规在公众舆论场所传播未经证实之虚假言论者,将会被认定为犯有编制与故意传播虚伪信息罪。若该行为涉及到虚构一些有关于危险情况、疫情爆发、自然灾害或警方动态等虚假信息,并将其通过网络或其他媒体广泛传播,从而对整个社会正常秩序产生了极为严重的干扰和破坏,那么此类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乃至管制的严厉处罚。而如果他们的行为导致了更为严重的后果,例如引发大规模恐慌、社会动荡等,那么他们将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