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嫖娼系违法行径。若涉及到嫖宿幼女或患有梅毒、淋病等性病者参与,则视为犯罪。根据相关法律,嫖娼者需面临十天至十五天不等的拘留惩罚,罚款金额为五千元以内。但若行为较轻,将处以五天以下拘留或五百元罚款。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倘若侵犯了年龄不满十四岁的幼女,无论其个人意愿如何,皆可认定为强奸罪名成立;如已知自身患病且仍进行嫖娼活动,那么案件性质将上升至传播性病罪。【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