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保外就医资格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点:1.患有严重病症,预计短期内会出现生命风险者。2.肢体残缺,生活无法自我维持之人。3.年事已高,不时遭受疾病困扰,并已减少对社会构成潜在威胁之能力等。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首先由监狱、劳改队或少年管教所进行鉴定评估;2.其次,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3.接下来,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4.最后,经过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法律依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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