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内可赠送眼镜,但需注意选择非金属框架与树脂镜片制成之款式,同时禁用金属镜架与玻璃镜片或附有螺丝等金属组件的眼镜,以确保安全性。所有寄往看守所的物品均须接受严格检查,防止任何可能构成安全隐患的金属及尖锐物品入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第十二条收押人犯,应当建立人犯档案。第十三条收押人犯,应当告知人犯在羁押期间必须遵守的监规和享有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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