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理,虐待未成年工人者,其行为可被视为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通过拘押、禁闭或其他强制手段,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该罪侵犯的主要权益为人身自由权,其中包括身体行动不受非法干涉的人格权,以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决定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公民的身体自由,是保障他们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基础,失去这一自由,将无法进行任何正常活动。因此,虐待未成年工人的行为,无疑构成了非法拘禁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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