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毁财物罪是指故意破坏公共或私人财产,情节恶劣或数量较大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相关能力者均可成为罪犯。犯此罪者,根据情节轻重,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若情节严重,则将被判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该罪行往往源于现实因素,如报复、嫉妒等心理动机,导致受害人财产受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河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五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二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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