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购房合同不必然等同于欺诈行为。依我国法律规定,具备以下几项条件即可认定合同诈骗罪成立:首先,行为人需有非法占有的主观动机;其次,行为人须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或隐匿真相等诈骗手段;最后,行为人须从对方取得财物且数额较大。因此,若行为人仅伪造购房合同而无非法占有的意图,亦未实施骗财之举,则不能视为诈骗犯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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